对会审范围、会审程序、会审规则、地价确定等进行了明确和细化。集体会审包括初审和会审两个程序,集体初审是指业务科室介绍项目地价委托评估及宗地基本情况、评估机构介绍项目地价评估情况、集体初审成员对项目估价结果进行初审等;集体会审是指由主办业务科室根据初审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区土地管理委员会会审。制度规定,招拍挂地块出让起始价、超容积率或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等的土地评估价格,应实行集体会审。 (单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