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系统受理范围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不受理咨询、投诉或其他事项。政府部门和公用企事业单位请勿通过本系统查询文件资料,以免影响公众申请办理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需要一定流程,建议先通过本网站政府文件、地方法规等栏目进行检索查询,确无所需内容再提交申请。

三、请对申请内容进行详细描述,并按所涉工作和辖区选择受理单位,以减少补充说明和转交环节。

四、提交申请时,请填写真实的姓名、单位、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资料,以便受理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联系答复。

五、受理单位提供的仅限原始信息,不提供信息的加工统计和研究分析。

六、如需了解依申请受理工作的详细要求,请参阅当地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一、受理申请机构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电话:025-86599761
  传真:025-86599774
  
二、申请的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应当填写《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或者提交申请书,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书面申请,或者到受理机构处当面申请。申请表可以在“365bet”门户网站下载,或者到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365bet”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填写完毕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明、联系地址及方式等;
  2、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时间。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本机关未采用网上身份认定技术,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时,不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申请或在信函中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一) 本机关收到要求提供政务信息的申请后,将进行登记,除可以当时答复或提供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区别下列情况予以答复或提供:
  1、 属于已经公开的政务信息,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渠道;
  2、 属于公开范围但尚未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并同时将该信息公开发布;
  3、 被申请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别处理的,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
  4、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5、 不属于省国土资源厅掌握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6、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7、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二) 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以下列形式向申请人提供:
  1、 以文书、图片、照片等形式存在的信息,可供复印或者安排查阅;
  2、 以计算机可读取形式存在的信息,可根据申请提供打印记录、电子邮件或给予磁盘复制;
  3、 提供内容摘要或摘录;
  4、 口头告知相关内容。
  (三) 本机关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的,经本机关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机构的负责人同意,可以将答复或者提供政务信息的期限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主办
江苏省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承办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58号 邮编:210017
备案序号: 苏ICP备13061767号-1